律政司2022年首度引用《聯合國(反恐怖主義措施)條例》作出檢控,指屠龍小隊與吳智鴻組織,準備於2019年12月8日民間人權陣線主辦的國際人權日數十萬人遊行期間,在灣仔一帶引爆一大一小炸彈及槍殺警員。當日清晨警方拘捕多人及搜獲真槍實彈,翌日在香港華仁書院搜出土製炸彈。 全案14人被控,其中10人涉及《反恐條例》控罪。部分被告今年2月22日承認《反恐條例》中的「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」罪,以及串謀謀殺等11項控罪,其中3名被告轉作控方證人。餘下6男1女被告不認罪,案件審訊歷時81日,9人陪審團退庭商議23小時後,以大比數裁定6人無罪,一人交替控罪成立,即7人被控的《反恐條例》控罪全數罪 脫;認罪被告被判刑18個月至23年10個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