個案背景
在粉嶺北馬屎埔村耕作多年的黎先生,被指非法佔用政府土地,該土地在二零一三年八月被北區地政處收回,再重新公開招標。地政處稱要回收農地,讓公眾投標,才合乎公平 原則。招標結果是由一間在截標前三日才成立的連捷有限公司投得,該公司以年租 12 萬元投得農地。
本土研究社一直研究短期批租土地問題。透過文件對該個案深入調查,發現有兩大問題需要釐清:
(一) 任意的土地批租方法
在此個案而言,地政總署究竟以甚麼準則決定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處理方法?(公開招標 /直接批租/規範化-即「先佔後租」)
(二)黑箱的公開招標準則
即使要公開招標,地政總署是基於甚麼準則決定中標者誰屬?地政總署有否在招標前清楚 列明選標準則?